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

女人給男人這一個選項

最近轟動整個社會的新聞除了阿扁的弊案,就是一個XX(他的作為已經讓我不想把父親兩個字冠在他身上)把自己的女兒(十個月大的女嬰)丟進滾燙的燙麵鍋裡。
現在女嬰離開了,整個社會的撻伐紛至沓來,竟然還有民眾說要連署讓這個XX死刑,我真的不知道這個社會是怎麼了?當然這個XX的行為大概已經被送到精神病院了,因為正常的人再怎麼樣也不會做這種事,但是事出必有因,很多事情真的不是外人可以道的,可憐的女嬰與他可憐的家人,發生這樣的事情,外人真的沒有辦法幫什麼忙,之後的情緒發言,什麼連署都是多餘且可笑的。
在眾多的報導中,有一篇吸引了我的注意,報導中,他說當時女嬰的父母正在吵架,吵架的內容不外乎是怪爸爸不照顧家裡,不幫忙顧小孩,媽媽竟然說”你有膽就把女嬰丟到水裡呀”,然後父親就真的這樣做。
我必須說很多事情,女人的嘴巴真的要好好管一管,這個XX的作為必然是人神共憤,但是有時候事情的發生是女人給男人這一個選項,之前家暴的文宣上面清楚地跟所有女人表示,千萬不要說”有種你打我呀!”,這種話就是給男人一個選項,一個可行的選項,不過這樣的文宣在女權團體的抗議之下很久沒有看到了,但即使看不到,事實就是如此。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對或錯,你說XX絕對有錯,那女嬰出現在麵攤還讓兩個做生意的人在那邊拋來拋去有沒有錯?老媽說話激老爸有沒有錯?有句話很殘酷但是卻常常一說中的”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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