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2日 星期一

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,跟公平無關

幹得好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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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播影音 著協警告侵權
更新日期:2008/05/13 07:30 記者鄭文正、林秀芳、洪敬浤台中市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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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們不是被唬大的」,台中市西區一家牙醫診所月前收到信函,但這名牙醫未和對方聯繫;他說,牙醫公會全聯會早已發出「教戰手冊」,教導會員如碰到「著作權團體」到訪,第一步先關閉電視、音響電源,再請對方出示識別證,影印存檔後,要對方簽名,「以免碰到詐騙集團」。
在警察到場前,可拒絕對方詢問、拍照或錄音,可要求對方證明著作權已受損,否則可請對方離去。「教戰手冊」還列出智慧財產局的解釋,指單純開電視、收音機,未透過電訊、擴音設備傳送,並未觸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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