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犯錯的學生也是罪有應得,畢竟他也是慣犯,一再原諒只會讓他無法正視自己的問題。
老師錯的是,如果你要堅持提告,就要有能力自己找出小偷是誰,竟然利用學生改錯的機會,這樣的管教,等於在教導其他學生,以後犯錯千萬不能認錯,認錯的會倒大楣。學生不會認錯,以後惡性循環,無法面對事情的對錯,這樣的教育者,真的是失敗中的失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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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08.05.30 出爾反爾 如何教人 偷手機坦白從寬?師堅持告生不撤案劉英純、陳俊雄/北縣報導
一名國中男生偷竊老師的手機,小嫌犯後來坦承犯案並交出贓物,但老師怒氣未消,執意將學生帶到派出所,警方只好依竊盜罪嫌將小男生送辦。但有學生抱怨老師說過「坦白從寬」,怎麼出爾反爾?
該名國中一年級男同學因為好奇,偷走老師包包裡的手機。老師發現手機不見後勃然大怒,在教室大罵學生,並把可疑和願意「通報」學生叫到辦公室,表示偷拿者只要坦承並交還,全班就不必被罰。
一名男學生在同儕壓力下,覺得偷竊行為讓同學「連坐」很難過,於是向老師坦白,交出手機並承認是自己動手偷取,但老師卻表示偷竊違法,已請員警到校處理。
由於竊盜是公訴罪,員警將學生帶回派出所偵訊,雖然十四歲國中生有悔意,但警方不敢輕易放人,家長聞訊到場也很無奈,一再央求給孩子一個自新的機會,不要讓他留下前科紀錄,但老師和警方都說「愛莫能助」。
堅持提告的老師向同事表示,這名國中生偷竊不只一次,雖然都是小東西,若每次都「原諒」他,孩子不會改掉壞習慣。但員警卻指出,孩子坦承且交出贓物,而且還有學生提出老師說過「坦白從寬」的話,卻如此出爾反爾,如何讓學生信服。
法界人士認為,老師做法雖有瑕疵,但學生偷竊行為本已觸法,即使向老師坦承犯錯,也並不符合自首要件。
國一少年行竊手機觸犯公訴的竊盜罪,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,觸犯類似情節少年都依法護送至少年法庭審理,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訓誡、假日生活輔導、保護管束、感化教育等處罰。
至於教師以「坦白從寬」為由,誘導犯錯少年主動承認錯誤,由於此舉並非向司法警察人員自首犯罪,並不符合法律的自首要件,無法減輕其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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