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說現在這麼多的性侵的案件,其實以前就很多了,只是那個時候的媒體沒有報出來,但是這樣的事情每天都會發生,也真的是令人對這麼社會的治安與人民的水準感到心寒,連偶像明星也會發生(不知道是不是做新聞做過頭?)。
很多學生發生這樣的事情,固然在身體上面因為年幼,無法抵抗,但是也有很多人更是因為被恐嚇,而乖乖就緮,聽過的說辭大概是假裝黑道,恐嚇生活安全也會危及家人,要不然就是強拍裸照,要脅要公佈。
其實遇到這種事情,很多人真的是不會處理,因為太可怕了,加上很多受害者都是年幼無知的小孩,那些精蟲衝腦的傢伙真的是太可惡了。
這個小姐真的蠻利害的,把問題丟回給那個性侵的人,性侵別人的人也有家人也有朋友,而且也要工作也要生活,最重要的是也要接受法律的規範,這個小姐不會只是在那邊大叫,說不要說放了我說拜託,人都討厭別人說道理,你在那邊哭喊大叫,只會讓他更興奮。
記得我朋友曾經看一個網路上的A片,那些女優一邊做一邊大哭,我朋友越看越興奮(我不是說他是性侵可能者),這件事情讓我百思不得其解,為什麼這樣的畫面會讓一個男人色心大起呀?
基本上這位小姐的反應不見得可以成功脫逃,但是至少機會很大,而若真的脫逃成功,也不能因為他放過你,你就放過他,他放過你不是因為他宅心仁厚,而你不放過他,是因為他做的事情本來就是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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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她搬家 下藥搬走她…性侵
【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祺/台北報導】
2008.05.02 03:45 am
一名KTV女服務生請劉姓男同事幫忙搬家,卻被他以摻藥的飲料迷昏;她四小時後驚醒,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被綁在轎車右前座,劉正以手指性侵。
........(略)
女子發覺被侵犯後,立刻出腳踹踢,大聲警告:「如果強暴我,我會採集精液,提出告訴!」「如果你敢對我做這種事,被朋友知道後,你會很慘!」劉姓男子才罷手。
被害人遭性侵害後,訴請台北縣淡水警分局偵辦。士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手臂及腰部有綑綁痕跡、下體有新裂傷、尿液中有FM2反應、深夜時友人來電未接等各項跡證,認定她所言屬實,起訴劉姓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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